老人离世后留下了宅基地,没有农村户口子女可否继承?
最近有网友留言说:“农村老人离世后,留下的宅基地,没有农村户口的子女可以继承吗?”其实对于这个问题,答案是很明确的,宅基地所有权本来就归村集体,不属于私有财产,也就是说不管其子女是不是农村户口,都不能继承,因为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你怎么能继承呢?你所能拥有的只是使用权而已。
宅基地继承规定有哪些?
所谓的继承宅基地是因为“地随房走”的原则,历史以来,农村老人去世后,其留下的房屋,自然归其后人使用,根本也不需要办理什么手续,也不管其子女是否为农村人口,但是,近年来,农村宅基地管理趋紧,国家出台了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政策,并明确规定,城市人口不允许到农村买房,也就是说城市人口不得拥有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
可是,有相当一部分城市人口在农村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是历史遗留问题,因为在农村,有很多年轻人通过参军、升学等方式逐步脱离农村,这些人或者原来在农村就有房屋,或者离开农村后继承了农村父母的房屋,虽然他们不应该拥有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但农村房产也是私有财产,他们可以依法继承农村父母留下的房产,而房下的宅基地,根据地随房走的政策,其使用权自然转移,也就是说,老人去世后留下的农村房屋,其城市户口的子女一样可以依法继承,通过继承房产的方式拥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当女儿获取宅基地使用权后,需要到相关部门登记备案,手续办完后也会领到《集体土地使用证》,只不过会备注“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字样。因此,当农村老人百年归老后,其留下的宅基地,没有农村户口的子女是可以继承的。
那么不能继承宅基地的情况有哪些?
当子女结婚后,户籍与父母的户籍分开了,自己本身也有宅基地的,所以不能再继承宅基地的。因为会违反一户一宅的原则。不过,若是本身没有宅基地的,那么就可以继承的资格了;还有属于违法的宅基地,也就是说被私自改变了宅基地的土地性质,那么在这种性质下的宅基地是违反了宅基地基本规则,子女将无法继承。
总而言之,宅基地所有权本来就归村集体,不属于私有财产,农民拥有的只是宅基地的使用权,所以不管你是城市户口,还是农村户口,农村宅基地都不能继承,但可以通过继承农村房屋而继续无偿使用宅基地,本来答案就非常明确,你只需要分清宅基地使用权跟所有权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