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从济南市中区教体局获悉,7月13日起,济南市市中区义务教育信息服务平台将正式开放转学申请信息登记功能。转学申请与审核将采取线上为主的方式进行。小编获悉,市中区教体局对转学申请审核严格,空挂户籍、弄虚作假等五种情况的转学申请信息将不予受理。
什么样的学生具备申请转学的条件?小编获悉,申请转学学生应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具有正常学籍或持有港澳台、其他国家出具的现就读证明,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准转学。另外,申请转学的学生应以家庭为单位在市中区长期居住。
申请转学学生户籍在市中区的,可依据居住情况按类进行登记。户籍在济南市市内五区(市中区、历下区、槐荫区、天桥区、高新区)以外的,属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其监护人(父母)至少一方满足三个条件之一的,可进行登记。三个条件为:持有济南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签发的《山东省居住证》连续一年以上;在市中区合法务工并由市中区用人单位缴纳社保连续一年以上,或在市中区合法经营并依法纳税连续一年以上;在市中区购置房产(房屋性质为住宅)。
其中,“连续一年以上”是指截至新学期开学之日前,连续满一年及以上。
如何受理和审核?小编了解到,市中区义务教育转学申请信息的受理与审核将分多种方式审核。学生为市中区户籍的,如满足房产、户籍一致且以家庭为单位在此长期居住的,由所填报的房产位置所属学区学校进行受理、初审,教体局进行复核。房产户籍地址不一致、租住、借住的,由教体局进行受理、审核。另外,学生为济南市市内五区以外户籍的,由所填报距离居住位置较近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信息登记点进行受理、初审,教体局进行复核。
小编获悉,市中区教体局对转学申请审核严格,五种情况的转学申请信息将不予受理。其中,不具备必须转学原因或转学理由不正当的;仅在市中区空挂户籍,但不在本区实际居住的;户籍在历下区、槐荫区、天桥区、高新区,还未迁至市中区的;非市中区户籍,且已在市中区就读的;申请转学时填报信息或提交材料弄虚作假的,均不受理。
值得注意的是,转学接收将按照原则和顺序严格进行。其中,学生为市中区户籍的,如满足房产、户籍地址一致且以家庭为单位在此长期居住的,由房产位置所归属学区学校优先接收,如该学校相应年级学位已近饱和,不再接收转学学生,应依据周边学校对应年级学位情况,协调转入生源压力相对较小的学校。房产户籍地址不一致、租住、借住的,应依据实际情况,协调转入生源压力相对较小的学校。另外,学生为济南市市内五区以外户籍的,应依据提供的父母在市中区的居住证、从业证明和住房证明等材料,以及全区学校空余学位情况,协调转入生源压力相对较小的学校。学位已近饱和、班数已超设学规模的学校,以及入住率未满的新建小区配建学校不接收非市中区户籍学生转学。
值得注意的是,全区将优先接收市中区户籍学生转入,如相应年级学位有限,应依据市中区户籍、房产的情况,按空余学位数顺次接收。学校应优先接收本校学区范围内房产、户籍地址一致且以家庭为单位在此长期居住的学生转入,如相应年级学位有限,应依据落户时间由长到短,按空余学位数顺次接收。
小编获悉,通过审核、有学位接收的转学学生,由接收学校通知到校报到时间。报到时,接收学校会再次核验转学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同时对转学学生是否具备在普教学校进行集体学习的能力进行筛查。核查通过入学后,学校会指导家长为转学学生尽快办理学籍迁移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