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开始,新政需要办理《居住证》的,申请人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中心办理。而不是之前的才人服务中心。
《居住证》需要每年签注一次,在每届满一年前30日,应办理签注,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 ,《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在60日内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扔未补办,居住证将会注销,只有重新办理。
《居住证》卡后有“有效期日”标识。
《居住证》政策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负责《居住证》的办理,包括新办、领证、信息变更、签注、挂失和补办;现在的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居住证的积分工作。
《上海市居住证》120积分
新政实行积分管理,对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的《居住证》持有人进行综合积分,将其个人情况和实际贡献转化为相应分值。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可以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待遇。
《居住证》积分有超生的违反国家和上海计划生育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居住证》积分对单位注册资金没有要求。
《居住证》积分申请材料不需要提供住所及体检证明。但提供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和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须是在本市工作期间取得。
《居住证》政策中对投资额没有限制,但对企业纳税或聘用本市户籍人员情况作了明确规定。